”115“计划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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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申报条件及程序: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 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 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 1年 、1个年度内在杭 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 2个月 (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 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 30万元 (人民币,下同)及 以上,并具各下列条件之一:
1,在 国 (境 )外 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 以上职 务的专家学者
2,在 国 (境 )外 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 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
4,高层次国 (境 )外 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资金补助预期:

(一 )对 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年薪资助。资助金额按 各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高低分为 30 (含 ) 50万元、50(含 ) 80万元、80(含 )万元以上 3个 区 间,分别按年薪的 40%、 50%、 60%的 标准给予资助,资 助金额最 高不超过 60万 元。
(二 )对 引进的国 (境 )外智力项 目实行项 目资金资助. 按重点项 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 30万 元和 10万元资助。
(三 )以 上资助,市属单位资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区、县 (市 )属 单位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 (市 )财 政各承担 50%。
(四 )引 进国 (境 )外智力项 目及同一项目中的相关专家 不同时享受年薪资助和项 目资助。
(五 )市本级财政所需资金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 )已 获杭州市级其他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外国专家项 目,不再重复资助。
(七 )对聘请的各类外国专家提供居留和出入境、医疗保 障、子女就学、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费用:

首付1000元材料费,公示通过并获得补贴资金后,按照补助资金实际到位金额的15%左右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