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以来浙江各地防疫措施进一步加强,措施空前。
2月3日浙江发布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17条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企业复工前需经批准。也就是说,浙江企业在2月10日不是想复工就可以马上复工的,需要在做好防控方案后报当地管理部门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企业如何才能顺利复工,减少损失,请看以下参考指南:
一、复工备案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防控责任: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法人负责
三、具体措施建议:
(一)复工前
1、制定应急预案。
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专人,确保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成立公司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2、掌握人员情况。
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以企业为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复工企业要细化人员排摸表格,扩大排摸范围,加大排摸力度,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的要求,实施地毯式摸排,清单化管理,把排摸工作做得更彻底更全面更细致。
(1)全面掌握企业的湖北籍、武汉籍、温州等疫情较重区域的员工人数、返乡人数、途径或停留武汉人员、接触人员情况、身体健康状态、隔离防护措施等详细情况。
(2)企业应实行员工分批分次到位制度,先安排市内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身处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的员工,企业要明确告知其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一级响应的规定,在疫情结束前,不要返回。
(3)对已返的员工,企业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好体温监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返回的员工,企业要详细了解人员信息,立即报告居住地社区,并严格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返工。企业不瞒报、不私自处理,要为企业员工隔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3、落实防疫物资。
企业在复工前,应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自行解决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同时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
4、严格办公区域消杀。
企业在复工前,应对办公各个区域都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公司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特别是宿舍、食堂、办公区域间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二)复工后的工作安排
已经复工的企业,要建立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并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不提倡使用中央空调,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各类疫情防控工作,每天要对宿舍、食堂、车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
1、各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
从本市以外员工以及重大疫区返工的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前须组织全部体温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
2、取消指纹打卡等接触性打卡举措,可以考虑钉钉等在线打卡考勤。
3、员工签署承诺书,承诺如实上报申请情况、病史、接触史等信息。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红外测量体温,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告知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
5、员工在家、到单位上班应区别处理。针对不同情况做分别处理,能够在家办公的,制定在家办公措施,鼓励员工在家办公。需要到单位上班的,可以安排错开上班时间。
6、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
7、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尽量采取线上会议形式。
8、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每日报告上下班路线及到家情况。建议员工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步行、骑车或者乘坐私家车。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9、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
10、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就医或者居家隔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11、防护物资处理
企业应组织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